证监会表示:不得利用微信等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私募基金

 2021-01-13 22:17:57  790 浏览  0 评论   赞

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手机短信、微信、博客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证监会表示:不得利用微信等向不特定对象宣传私募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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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在朋友圈推销私募产品,或在街上发传单介绍私募基金,将被证监会严查。从证监会获悉,根据规定,私募基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近日发现,目前微博、微信、传单等已经成为私募基金宣传旗下产品的主要渠道。“私募基金,国债理财!认购金额30万元起步,每月返息。”昨日在微博中,有私募基金正在对新品进行大力宣传推介。此外,部分私募基金还纷纷进驻微信平台,投资者通过微信就能查到私募机构的资料和最新产品认购信息,留下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后就可以进行产品预约。

采访本市投资人士了解到,私募基金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这一“特定对象”募集,且合格投资者应达到规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资产规模,具备相关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面向“特定对象”和“不特定对象”发售基金产品,正是划分私募和公募的重要标准之一。针对私募基金通过互联网渠道公开宣传推介的现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不过,张晓军也特别解释,上述规定并不禁止通过讲座、报告会、分析会、手机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事先已了解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的“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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