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一名企业家称返乡。创业投资了6亿,最终遭政府违约,导致厂房荒废了15年,开发区的回应是合同是有效的,但需要按照现在的法律政策进行执行。
不管有效无效,如果能建厂的话他不可能荒废15年的时间,现在再怎么说都是没意义了。15年的时间太长了,很多市场机遇可能都已经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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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女子母雨熙,再问奋斗多年,最终创办了一家珠宝厂,积累了一定的积蓄。后来当地为了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当地的镇政府联系到他,希望他能够回到家乡创业为家乡发展做出一些贡献。她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回到了家乡创业投资了2100万,开办了一家工厂。生意做的不错,但是五年后突然被定义为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最终她的投资是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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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些也不是个案,类似的事件非常多。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说,也不一定是返乡创业就容易遭受类似的问题。其实本地人创业类似的问题可能也不会很少,可能也会时有发生,只不过返乡创业这个词语的热点关注度更高一些。
但是话说回来,本地人创业的话,遭受类似问题的概率可能更小一些,因为本地人的话会对当地的情况比较了解,不至于一大笔投资下去才发现无法执行。
说白了,在外打拼多年的人可能对家乡早就不是很了解。对家乡的风土人情,社会关系已经完全隔离开来。他们满腔热情的回去创业投资,是回报家乡的一种热情,但是投资是一回事,考察一定要做好。如果考察做不好,仅凭着当地的一些承诺就满腔热情的回去,资金投入,甚至手续不齐全厂房已经开建,很多招商的人可能会说,后期肯定会大力支持,手续没问题,一定会能补上的,这些口头的承诺实际上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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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如果去其他的外地异乡创业的话,可能不会凭着一腔热血就把投资款全部到位,该走的手续应该是要考虑清楚的。但是即使多年不回家乡的人就像远方的游子,少小离家老大回,他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怀。难免因为是老乡,往往会疏忽很多的流程。感觉应该没问题。先把事情做了,先把工厂建起来,然后再去补办手续,实际上可能有的手续后面就遥遥无期,甚至换人换届以后,有些工程可能都会定义为违建工程,这样的损失就是不可估量了。
这也为广大企业家和创业者做了一个提醒:只要是公对公的项目,或者公对公的生意,一定要坚持走完流程,落实到书面的东西一定要白纸黑字,该有的手续必须有,该盖的章必须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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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是个人对个人之间的,公对公是不存在什么人情不人情的,只有按照法律流程做完一切才能高枕无忧。
这个社会的诚信经营其实就是建立在完整的法律流程之上的,没有流程做保障,口头的诚信有时候会最终毫无意义!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走尽天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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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返乡投资6亿,厂房荒废15年没有建成,营商环境别变成了硬伤啊!
原文: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5900348977686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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