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梅江区反诈骗中心在工作中发现,梅江区五洲城一带有人为电信诈骗团伙频繁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于是将案件线索移交给五洲派出所、城西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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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对相关线索进行落地核查,快速锁定2名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范围。4月26日,办案民警在五洲城古洲路抓获嫌疑人蓝某(男,17岁,平远县人)、杨某(男,16岁,五华县人),现场扣押作案工具手机3部、手机卡3张。经深挖扩线,办案民警抓获另3名同案人员吕某(男,17岁,揭阳市人)、温某(男,17岁,五华县人)、冯某(男,16岁,丰顺县人)。落网后,五名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供述了为诈骗团伙搭建“手机口”的犯罪事实。
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蓝某经人介绍,学会了利用两部手机进行通话转接。在高额利益的驱使下,蓝某添加了诈骗“客服”为QQ好友,并按“客服”的要求提前准备好两部手机。作案时打开其中一部手机的QQ,与“客服”的QQ保持语音通话的同时,另一部手机则插入手机卡拨打受骗对象的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话。当两部手机打开免提后放在一起,便实现了诈骗“客服”与受骗对象的直接通话,并成功掩饰诈骗电话的归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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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蓝某贪图每小时高达200块的酬劳,在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后,仍选择铤而走险,甚至在今年3月中旬以来多次组织朋友一起搭建“手机口”。每当在QQ群接收到“上线”发来的通话清单后,蓝某与其朋友便按照对方的要求,选择安静的场所依次拨通清单上的手机号码。搭建“手机口”期间,蓝某与其朋友多次听见诈骗“客服”用各种不同的话术对受骗对象实施诈骗。目前,五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电信诈骗团伙招募提供“手机口”搭建诈骗窝点的人员已呈年轻化趋势。在此,梅江公安温馨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贪图蝇头小利,以身试法,绝对不能向他人提供诈骗电话转接服务及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银行卡,否则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轻则纳入个人实名惩戒(5年内不得开办手机卡、银行卡)、行政处罚,重则刑事处罚。(通讯员:陈诗绮 钟俊威)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粤东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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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搭建“手机口”就能日进斗金?这是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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