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王某得知直播间刷“好评”可以赚钱后,向某科技公司购买了4600台手机及配件,并雇佣了杨某等员工一起工作。
王某及手下员工每天用4600台手机同时给直播间点赞、关注、好评等,原本冷冷清清的直播间在他的一番操作之下,很快便人气爆涨。主播也凭着大量的人气开始直播带货,一切水到渠成。
据悉王某利用手机刷流量,每台手机每天可以赚6.65元,4600台手机,一天就可以赚3万元,短短数月,王某就赚了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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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王某及其同伙有17人被公诉,其中10人被法院判决有罪,王某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许多网友问,不就刷好评吗,怎么就犯罪了呢,我们平常不也经常给主播打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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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很好奇4600台手机,1000块一个,买手机的钱就是一笔天文数字了。
还有现在电话卡都是实名的,他怎么可以弄到这么多,他犯罪大概就是从这开始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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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无忧的旭日o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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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男子用4600台手机四个月狂赚300万,最后被判刑。
原文: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5987782672675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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