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祁连山矿权风云:金宗博传奇陨落,案件始末震撼人心!

 2026-01-31 09:31:32  4 浏览  0 评论   赞

一个与社会黑暗面做斗争、为社会公平正义奔走呼喊的人走了,没有人悼念是不可以的。

金宗博,原青海金土地公司负责人,祁连山千亿矿权案举报人。

2003年,在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青海开始招商引资,对木里煤田进行开采。

木里煤田位于青海海西州天峻县和海北州刚察县交界处,是祁连山富煤带的资源聚集区,也是青海唯一的焦煤资源富集地。高原冻土下的焦煤是炼钢的优质原料,木里煤田的资源储量达到35.4亿吨。

香港华利公司是众多招商企业之一。

2003年9月,青海海西州政府与香港华利公司签约,由华利公司负责对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一井田煤炭资源进行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焦煤油加工厂,协议总投资15.6亿元。

随后,华利公司设立独资项目公司--青海紫金矿业煤化公司,专门负责该项目运营。

由于资金出现困难,华利公司老总李似龙找到金宗博,商谈合作开发煤矿事宜。

港商李似龙,是那个时代从香港跑来大陆的投机分子之一,就像电视剧《漫长的季节》中的港商卢文仲

2000年前后,香港商人是大陆招商引资最欢迎的一个群体。

当时伴随着国企改革,大量富起来的香港人带着资金,跑来大陆掘金,一时如泥沙俱下,真假难辨。

香港对注册公司比较宽松,允许存在没有业务的皮包公司。

李似龙则注册了香港华利国际有限公司,以香港富商的身份,来到了青海。

2003年9月,签订了合作协议的李似龙用高利贷借了980万港元,作为紫金矿业的注册资本,在公司注册完毕后,资金就全部抽离。

李似龙原本想拿着聚乎更矿区的资产去银行贷款,银行调查发现了香港华利公司是皮包公司,于是纷纷拒绝贷款。

无钱履约,不甘失败的李似龙寻找出路,机缘巧合之下,李似龙认识了当时的金土地公司负责人金宗博。

2005年7月12日,李似龙的华利国际和金宗博的陕西金土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金宗博以490万元,收购李似龙在紫金矿业49%的股权和聚乎更煤矿的经营开发权。

两人签完协议第二天,青海兴青公司老总马少伟出现了。

兴青公司是一家族性企业,父亲马登科持股20%,大哥马少伟占股40%,其余两个兄弟马邵云、马邵雄各占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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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登科曾是西宁市湟中县多巴镇的一个普通农民,从几个人的建筑施工队起家,1979年担任青海兴青工贸开发工程公司董事长,“兴青”一词,有振兴青海之意。

在整个创业生涯中,马登科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之一是西宁第一高楼。1990年代,兴青工贸开发工程公司建起了19层的高楼国贸大厦,成为西宁当时的地标性建筑。

该大厦除两层用于公司办公外,大部分租赁给了政府部门,包括青海省商务厅、西宁市民政局等。

2001年,39岁的马少伟出任兴青工贸集团总经理。同年,马少伟当选为西宁市政协委员。4年后,他正式从父亲马登科手中接过帅印成为集团董事长。

2005年初,金宗博想要在西宁租一处地方办公,因此找到了国贸大厦的业主马少伟。

当听说金宗博的木里煤矿开发项目时,马少伟话锋一转谈起了合作,根据金宗博的叙述:“当时他说,为了建国贸大厦背了近一个亿的债务,所以想参与我手上的这个项目。”

协议第二天,马少伟找到金宗博,想要将聚乎更煤矿全部收购,但双方并没有谈拢。

谈判失败后,马少伟又找到了李似龙,开出了让其无法拒绝的条件:比金宗博高出50%的溢价,以1500万元,收购紫金矿业95%的股份。

李似龙玩的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能将紫金矿业更高价卖出,自然无所谓毁约。

于是13天后,2005年7月25日,李似龙的华利国际与兴青集团签订了新的股权转让协议。

不过李似龙万万没想到,马少伟比自己更黑。马少伟并没有拿出1500万元,而是只给了120万元后,就将紫金矿业据为己有了。

2005年10月和2006年7月,金土地公司两次向西宁市中院起诉华利公司、紫金公司。

李似龙卖了股权还没拿到钱,还落得官司缠身,只好于2006年3月16日向天峻县法院起诉兴青集团和马少伟。

再后来,李似龙向金宗博提出和解,将剩下的51%的紫金矿业股权,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土地公司,主动退出了这场纷争。

在这个过程中,金宗博向聚乎更矿区投入了将近2000万元的资金,但是在2006年11月,马少伟派出十几个人,带着棍棒,进入矿区,将金土地公司的留守人员通通赶走。马少伟接管了矿区,在未取得开采许可的情况下,开始对矿区进行开膛破肚式的疯狂开采。

世有不平之事,而后有长鸣之人,金宗博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申诉之路。

马少伟的策略则是一个字:拖。

2007年12月24日,西宁市中院一审开庭,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

2009年1月19日,西宁市中院判令“华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金土地公司向有关机关办理紫金公司股权转让的审批、变更手续”。

该判决公告期满后,华利公司超过上诉期366天才提交上诉状,而青海省高院并未拒绝受理,于2010年10月13日开庭,直到两年后的2012年10月30日才做出裁定。而法律规定的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这份裁定书以一审法院未准许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西宁市中院重审。

蹊跷的是,青海省高院的这份裁定书未写明开庭时间。

案件发回西宁市中院重审,兴青公司被追加为被告,于2014年4月10日开庭。

就在庭审当日,马少伟拿出了一份假的红头文件,文件编号为青商资字(2005)296号(以下简称296号文件)。

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为:同意华利公司将其在紫金公司所持95%的股权折合人民币1042.91万元转让给青海省兴青工贸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由受让方承继转让方的债权债务,法定代表人由李似龙变更为马少伟。

296号文件复印件上出现“情况属实”的注明,并加盖有青海省商务厅公章。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2015年之前,涉及到外资企业的股权、财产转让,都必须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

对于马少伟拿出来的关键证据,金宗博进行了反复推敲,发现有重大纰漏。文件中“香港华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并不存在,李似龙的公司是“香港华利国际有限公司”;文件中提出“受让方承继转让方的债权债务”有悖常理。同时,金宗伟还找到了一份真正的商务厅的296号文件,内容与假的296号文件大相径庭。

虽然如此,西宁市中院和省高院都采信了马少伟拿着的假红头文件,而金宗博提出的证伪文件,则未被采纳。

为什么这个红头文件在一审中没有出现,直到二审才出现呢?

显然,在长达数年的拉扯中,马少伟觉得敏感期已过,可以对事情做个了结了,于是利用自己的政商关系,制造了这份红头文件,同时对各方进行打点,使得判决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

也就在木里煤田开采多年后,生态环境遭遇破坏的问题引起中央高层重视。

2014年8月开始,青海省委、省政府部署木里矿区全面停产整顿,修复生态。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到矿区指导督办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然而,督办领导领导前脚刚走,马少伟的矿井又全面采煤出煤。风声紧时,就白天修复残渣,晚上开工采煤。兴青公司,甚至打着治理矿区的旗号,进入矿区大规模开发,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2014年12月1日,西宁市中院做出与该院一审结论相反的判决:驳回金土地公司的诉讼请求。其关键理由就是:金土地公司与华利公司协议转让股权未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

2015年7月7日,青海省高院以“金土地公司与华利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成立,因未经审批尚未生效”为由,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6月12日,尝试了所有官方正式渠道的金宗博,通过微博实名举报青海省商务厅涉嫌出具虚假文件,导致了此案的不公正判决,并使得国有矿产资源流失了价值百亿元,他的举报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青海省纪委的关注。

青海省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在与金宗博沟通、反馈过程中表示,经省纪委核查小组调查,省商务厅出具过296号文件,但发出后不久发现有问题,作收回撤销处理,撇清了责任。

2018年4月和5月,省商务厅两次向金宗博复函,均称“296号文件系真实文件”,“296号文件原始档案丢失无法公开”,其中揭示出来的细节,耐人寻味。

也就是说,当年操作这件事的人,就是帮助马少伟开具了296号文件,然后悄悄地撤销了,并且销毁了原件,充分利用了规则漏洞。

金宗博在举报信中直指“官煤勾结”和“利益输送”,质疑时任青海省商务厅负责人滥用职权,“不惜在直接影响诉讼一方胜败的关键性证据上做手脚”“用行政资源和政府公信力为不法商人背书”。

“如果不是利益驱动下的组织性造假和系统性运作,明显涉假的296号文件何以在庭审中一路所向披靡?”

对于金宗博来说,这样的调查结果显然是不够的。

直到2020年8月4日,一篇《青海“隐形首富”:祁连山非法采煤获利百亿至今末停》的重磅调查报道,揭露兴青公司,在祁连山南麓腹地的木里煤田聚乎更矿区打着修复治理的名义进行掠夺式采挖,14年来涉嫌无证非法采煤2600多万吨,获利超百亿元,对黄河上游源头、青海湖和祁连山水源涵养地局部生态造成破坏。

文中用“开膛破肚”来形容现场被盗采之后的狼藉景象:

在绿色的高原草甸之中,一条宽约1公里、深达300米的采矿巨坑,自西向东蜿蜒5公里。开挖剥离出的地下冻土、岩石、煤矸石,在矿坑附近堆起四五十米高的煤堆、渣山,婉如高原被撕裂出的一道道伤口,扎眼到令人不忍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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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中央政法委机关、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迅速成立“中央有关部门赴青海工作组”,实地调查整治。

青海省掀起了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生态整治运动。

2020年9月,青海省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文国栋主动投案,马少伟因涉嫌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被采取强制措施,青海省商务厅终于亲口承认296号文件无效。

至此真相大白,一切水落石出。

2022年3月2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青海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文国栋,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图2.jpg|]

2022年12月30日,青海省海西州委原常委,海西州政府原副州长、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原常务副书记、管委会原副主任梁彦国被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协助马少伟在2014年之后依然以治理名义进行非法采矿的,就是梁彦国。

2023年8月19日,西宁中院二审,马少伟犯非法采矿罪和单位行贿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630万元,其控制的兴青公司9亿余元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

实际上凭借着自己的政商关系,马少伟干过的巧取豪夺的事绝不止这一例,2019年1月,青海省自然资源厅的相关公示显示,马少伟任法定代表人的青海不冻泉矿泉水有限公司,曾以1870万元的价格获得青海海西州茫崖小冒泉地区162.82平方公里的钾盐矿预查探矿权,据专业人士测算,该矿藏市值应在百亿元以上。

令人警醒的是,马登科、马少伟父子在东窗事发之前,一直是公开媒体口中的大善人。

兴青公司先后捐资五十多万元,为多巴中学、多巴小学修建教学楼;1998年为西宁沈家寨小学捐资10万元修建教学楼;在湟中县遭受冰雹、玉树地区遭受雪灾时捐款赈灾;汶川地震捐款222.45万元;玉树地震灾区捐款物累计300余万元……

与兴青集团巧取豪夺谋取的天量不法所得相比,这一点儿慈善捐赠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但却成了马少伟父子攫取政治资源的梯子。

揭秘祁连山矿权风云:金宗博传奇陨落,案件始末震撼人心!

图105508-1:

在这场漫长的维权过程中,金宗博展现出了坚定的信念,付出了无尽的辛劳,他向相关部门递交了多达700余封的申诉、控告和检举信件,林林总总的纸质材料装了13箱,堆起来近四米高。

然而,他面临的却是种种阻力和打压,一次次的挫折和打击。

去年11月,也就是马少伟二审之后三个月,金宗博发给友人的微信消息说:

我如今是孤苦伶仃、贫病交加。维权近二十年,我除了出了一口冤枉气外,没有任何成绩,不仅陪光了所有积蓄,还把当年山阳县交通局分给我的、我人生中唯一的房子变卖还债,身体也被维权的痛苦拖垮,糖尿病并发症越来越严重,今年年初以来,夜不能寐、昼头晕目眩、厌食,病情日益严重。

屋漏偏逢连阴雨,凄惨的是去年11月金土地公司近20年的司机小白突然脑溢血险些丧命,如今瘫痪,更糟糕的是今年4月我弟弟突发脑梗,我们一时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一个惨字难以形容。

最终,金宗博于2024年4月3日凌晨3时许在其西安住处坠亡。

他一定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光的,所以才不肯停下申诉的脚步。

最后,他也确实等到了光,等到了正义。

但是,他已经跟黑暗斗争太久了,身体和精神的负担早已超过了临界点。

他最终选择了纵身一跃,结束这一切,获得了解脱。

奋斗过,抗争过,努力过,君不枉此生。

公且安息,公之正气将长存世间。

特以此文,略表绵薄心意。

[图4.jpg|]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此间观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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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悼金宗博(祁连山矿权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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