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盗用、搬运别人文章是违规的。可是头条昨天给我上了一课:我自己的文章被人搬运、盗用了,我自己反倒违规了。
本人在头条上发了一个汉字系列:趣说部首——奇奇怪怪的汉字和部首。央视春晚发布主题词:龍行龘龘,有感于之前的歌曲《生僻字》,所以就整合了所有含龍旁的字,进而将两叠字、三叠字、四叠字等重叠字进行了整合,做了一个小专题,当时的标题是:龍龖龘和那些奇奇怪怪的两叠(三叠、四叠、含叕等)汉字。其中12月12日,在头条发的是两叠字的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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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专题结束后,又正式开始部首和生僻字的更新。临近春节了,想着将这个小专题重发一遍,以迎接春节,也是蹭一下春节的热度。可是没有想到,头条私信,说我违规了,并提供了链接,我一看,和我的文章内容一模一样。再看看时间,首发文章是12月12日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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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文章是12月28日

图125446-1:
向头条申诉,居然申诉失败。头条就是这样保护创作者权益的?真是搞不明白。如果这样,以后谁还辛辛苦苦自己查资料写作,都到处搬运得了。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云岭鹏飞任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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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被别人搬运了文章,创作者违规?
原文: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33266830347683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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